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2017年7月1日以后购买方是否可以凭借农业合作社开具的自产自销的免税发票直接进行抵扣?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2017年7月1日以后,购买方可以凭借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因此购买方可以凭借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直接进行抵扣。 
    文件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7号)

上一篇:纳税人来电咨询2017年7月1日以后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如果购买方是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应如何填写?
下一篇: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查账征收企业如何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