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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