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退耕还林补贴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对退耕还林补贴政策的认知,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2011年退耕还林补贴的政策、办法及责任,为退耕还林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及时对全乡退耕还林工程质量进行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三是兑现资金全部通过农民补贴网络,采取“一折通”方式发放,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发生。并以村为单位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011年,全乡共兑付补贴资金1004629.5元,退耕还林面积4071.6亩。其中生态林3671.7亩,补贴资金954642元;经济林399.9亩,补贴资金499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