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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牟定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让群众得实惠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2-09-03     浏览次数:

  在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中,牟定县以“三建三有”为载体,从群众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入手,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一是建惠民工程,项目确定有群众讨论。针对农村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现象,推行“一会两审”工作制度,即,由村民组织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根据生产、生活需要提出拟建项目,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村、办事处逐级召开审议会,使“一事一议”成为解民意、化民怨、集民智、办民事、赢民心的惠民工程,为广大农民搭建了一个能说话、有地方说话和说话算数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新平台。

  二是建民众工程,项目实施有群众参与。在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村组干部深入村寨上门走访,谈心沟通,积极鼓励群众投工投劳,适时召开村、组、村民会议,通报“一事一议”项目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参与,把群众最关心的事交给群众议、群众想、群众办,让群众说了算,激发广大群众投身公益事业建设的热情。

  三是建满意工程,项目建设全程有群众监督。为把“一事一议”办成群众满意的工程,各村建立由监事会成员组成的项目资金审议组,并抽调3至5人组成工程质量督查组,定期将“一事一议”建设的财务、进度情况进行公示,严格执行“一事一议”项目预算、决算和审计监督制度,预防和杜绝项目资金挪为他用。

  2008年开展一事一议工作以来,全县共申报并实施竣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271个,投入资金 3725.26万元,其中,省州财政补助1095万元、县财政配套78万元、农民筹资849万元、农民筹劳折资1082.26万元、群众捐资621万元,极大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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