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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龙陵县积极做好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8-17     浏览次数:

  保山市龙陵县财政局根据《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实施办法的主要政策规定》,及时启动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相关工作。截至6月底,龙陵县403名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补缴养老保险金,可按月领取退休金。6月以来已发放养老金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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