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19号文相关精神,云南省财政厅积极组织,科学谋划,认真部署,稳步推进我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各项工作。
一、及时转发了国发19号文件并提出贯彻意见
自2010年6月10日国发19号文下发后,省财政厅及时召集省发改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金融办、国资委等部门,积极研究、协商我省的贯彻意见和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并于7月8日向省政府上报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通知精神的请示》(云财预〔2010〕291号)。7月28日,省政府以114号文件转发了国务院文件,并提出了我省的贯彻意见。
二、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根据省政府114号文件,及时成立了云南省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罗正富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曹建方副省长、黄立新和蒋兆岗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省财政厅、发改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银监局、国资委、金融办、审计厅以及交通、农业、水利、宣传等12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由陈秋生厅长担任主任、王卫昆副厅长、郑永生厅长助理担任副主任,上述12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这项工作的处长担任成员,并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各州(市)、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和组织本地区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截至目前,16个州(市)均组建了相应机构,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从组织和机制上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及时部署了有关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
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工作业务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确保各级财政部门、融资平台公司准确把握国务院、财政部等四部委的文件精神、政策口径、工作要求和工作步骤,今年9月,省财政厅在全省财政局长座谈会上,将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同时,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9月14日和17日,分两期组织召开了全省业务培训会。培训直达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以及省级融资平台公司,合计300余人。
四、及时开展调研、摸清情况
为调查了解这项工作推进以来融资平台公司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各公司对相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4个调研组,到省级16家公司以及昆明市本级融资平台公司进行了调研。在深入公司与相关人员座谈的基础上,调研组根据调研情况,着手对融资平台公司的治理结构、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资本金注入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同时,要求其他15个州(市)报送书面材料,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等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