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国税局树立四种意识服务“国家桥头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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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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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使云南成为我国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的重要指示精神,云南省委八届八次全委会将“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列入云南省三大战略目标之一,并积极争取把“桥头堡”建设纳入国家发展规划。这一发展战略的提出,为推动云南全面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近期,红河州国税局就税务部门在国家桥头堡建设中的作用与机遇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调查研究,适时提出树立四种意识,服务“国家桥头堡”建设的工作要求。一是树立发展意识。“国家桥头堡”建设的推进,必将带来经济环境的深刻变化,面对新形势,全体国税干部职工要善于结合新实际,把握新要求,用发展的眼光来思考、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工作适应能力。二是树立学习意识。要结合“国家桥头堡”建设相关配套政策的陆续推出,切实树立学习意识,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学习,通过学习准确掌握国家法规政策,深刻领会其立意、精神,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 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三是树立服务意识。致力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税收服务;积极开展政策需求、执行情况分析调研,努力为上级机关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基础信息。四是树立协调意识。不断强化与地税、海关、财政、银行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推进财税库银协作新机制。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部门间职责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服务发展内外贸易、繁荣国家经济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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