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市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的指示精神,威信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率。
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每月末,县财政局将各财政所当月家电下乡兑付执行情况进行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是把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纳入各财政所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率达不到95%(含95%)以上的财政所,相应扣减责任制考核分数。
三是规范信息录入和加强密钥管理。财政部门多次与商务主管部门深入商家,共同研究和解决兑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部分销售网点信息录入不规范、不准确和密钥管理不善、信息录入混乱等问题,强调各销售网点必须严格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密钥和录入信息制度,规范操作程序,正确录入销售信息。
四是加强产品标识卡管理。为避免不法商家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财政部门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对商家进行约法三章:严禁将非农户购买信息进入系统,要求尽快统计分离已录入的非农户信息;认真清理登记非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未索要的产品标识卡并进行妥善保管;对多次通知仍不按规定进行操作、管理混乱的销售网点,由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资格。通过积极努力,截至11月30日,威信县各财政所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率最低都在95.8%以上,平均达到9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