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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的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0-09     浏览次数: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予以发布,自 2010 年10 月 1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六日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

统一式样方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决定于2010年10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发布:

一、新版普通发票的种类和规格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结合我省实际,普通发票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普通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两大类。发票名称分别命名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新确定的发票种类有10种,其中:机打发票7种、手工发票3种。对符合冠名发票印制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申请审批印制冠名发票,但须自行开发填开软件,并将发票开具信息按国税机关数据接口标准及时采集抄报国税机关。

  (一)通用机打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和卷式两种。

    1、平推式发票

    (1)版面:我省国税普通发票印制时版面不设金额限制,使用通用版面,通过填开软件系统将版面金额限制为千元版、万元版、国税机关代开发票3种。

  (2)规格:210mm×139.7mm和190mm×101.6mm。

  根据总局规定,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使用210mm×139.7mm规格。

  (3)联次: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存根联、记账联。用于农产品收购、销售业务的发票增加 “抵扣联”,联次为四联。

  2、卷式发票

  (1)版面:卷式发票版面不设金额限制, 通过填开软件系统将发票版面限制为千元版、万元版。

(2)规格:76mm×127mm。

     发票宽度为76 mm,长度为127mm,每卷100套。

  (3)联次:卷式发票设置两种联次,一种是两联式,即发票联和记账联;另一种是单联式,联次仅有发票联。

  (二)通用手工发票

   1、版面:百元版。

2、规格:190mm×105mm。

3、联次:基本联次为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每本25套。用于农产品收购、销售业务的发票增加 “抵扣联”,联次为四联,每本15套。

(三)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即冠名发票或衔头发票,以下统称冠名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冠名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省国税系统对纳税人申请使用冠名发票的资格条件、用票方式作如下规定:

1、申请印制冠名发票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发票使用量较大;

(2)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3)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4)有专门存放发票的仓库,并且专人保管;

(5)自行开发开票系统,但开票系统必须具备二维码加密打印、防篡改、按国税机关接口标准采集和传送发票内容信息等功能,并加强开票软件的用户认证、访问控制和授权管理。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用票单位,可从以下两种用票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是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普通发票规格中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加印单位名称。平推式发票可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机打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存根联、记账联。卷式机打发票联次有单联或两联,单联,即发票联;两联,即发票联、记账联。这种方式属于冠名发票行政审批管理范围,须经行政许可。

二是由用票单位使用我省国税系统启用的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选择这种方式按正常普通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四)国家税务总局保留使用的票种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暂时保留的涉及国税的三个票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 我省国税系统按要求保留。发票样式和规格保持不变,发票种类代码纳入我省国税系统新版发票的编码规则体系进行编制。

    (五)通用定额发票

   我省国税系统暂不启用通用定额发票。

二、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时间

全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自2010年10月15日启用。

2010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新、旧版发票可以同时使用。

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省国税系统新版普通发票全面推广使用,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

三、新版普通发票用纸和防伪措施

(一)发票用纸

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两联卷式发票和通用手工发票采用防伪无碳复写纸印制。单联平推式发票和单联卷式发票采用70克胶版纸印制。总局明确暂时保留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仍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

(二)防伪措施

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和通用手工发票防伪措施:

1、使用具有区域特点的水印防伪纸,透光观看发票联,可清晰看到“云南国税”字样的白水印和“YNGS”字样的黑水印。

2、发票联背面可见有色温变荧光防伪线,温度高于40℃时变为无色,降温后又恢复桃红色。防伪线在紫光灯下呈蓝色荧光。

3、紫光灯下,发票联正面中间位置清晰可见“云南省国税印刷厂印制” 绿色荧光字样。

四、新版普通发票开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

  我省国税系统将提供B/S(网络在线)、C/S(单机离线)两种形式的开票系统,供云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纳税人或其它发票使用人免费使用。

对于已自有开票系统或根据自己经营业务的特殊要求自行开发开票软件的纳税人或其它发票使用人,要求于新版发票使用前完成系统的开发、修改和测试,并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局验收备案,自行开发的开票系统必须具备开具金额限制、二维码加密打印、防篡改和数据传送等功能,并加强开票软件的用户认证、访问控制和授权管理。 

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时,相关配套制度将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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