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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0-05-18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

知》(财税字[2000]3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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