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
知》(财法字[1999]57号)中涉及税收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转发给你们,
请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停止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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