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5-08     浏览次数: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减缓,形势严峻,就2001年度来说,全省GDP

增长速度为6.5%,比1994年的11.6%下降了5.1个百分点;以工业为

主的第二产业增长速度为4.5%,比1994年的17.2%下降了12.7个百

分点。2002年我省社会经济发展面临更大的压力,对此,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非常重视,多次指出千方百计扭转云南经济增长速度持续走低的不良局面是当前最大

的政治任务,指示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于今年2月下发了

《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云发

[2002]3号)。今年春节前后,省政府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工业经济运行和经

济结构调整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于4月召开了全省工业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全省

工业增加值必须确保增长6%以上,力争增长8%的目标。为认真贯彻省委七届二次

全会、云发[2002]3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省局要求各级国

税机关要以扭转经济增长速度持续走低的不良局面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

脚战火,融会贯通地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现提出如

下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的税收政策。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和税收

管理措施,基层税务机关要以培训班等形式贯彻落实到每个纳税人;要向政府和有关

主管部门通报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措施,提请他们指导纳税人理解和运用好政策;要

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国家的税收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二、要充分运用税收政策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既要坚持依法治税原则,也要以

促进经济发展为中心认真作好政策支持。要充分研究政策的可用空间、灵活的方面以

及未禁止的内容,税务机关不但自身要用好、用活现有政策,也要辅导纳税人用好、

用活。

  三、要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优化服

务规范征管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程序及时间规定》

(云国税发[2000]273号),禁止一切形式的乱收费、乱摊派,为深化国有

企业改革和西部大开发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最为优质的税收管

理服务。

  四、为使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更全面了解去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税收

政策和对我省经济的影响,随文印发省局参与省政府对全省经济运行和经济结构调整

调研时形式的调研报告《2002年云南经济运行中应予重视的若干税收问题》。

 

附件:2002年云南经济运行中应予重视的若干税收问题(略)

                                                                       (3)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2号令颁发的《成品油零售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