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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2年全省所得税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1-28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2002年全省所得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安排部署2002

年所得税工作时参考。

 

附件:2002年全省所得税工作要点

 

  2002年全省所得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认清形势、振奋精神、依法

治税、加强征管,全面完成所得税各项工作和任务。总的目标是:圆满完成所得税收

入任务,有效发挥所得税宏观作用。总的要求是: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

抓薄弱环节,挖掘收入新增长点,以抓收入为中心,抓管理为手段,抓落实为重点,

以管促收,把所得税各项工作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完成2002年全

省所得税收入任务。

  一、千方百计,大力组织所得税收入

  (一)单独下达所得税收入考核任务

  去年,全省企业所得税收入完成24.4亿元,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在

此基础上,增长4.6%;去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完成11.44亿元,2002

年总局要求在此基础上,增长25%。省局将在各地、州、市局上报两个所得税计划

数的基础上,根据总局下达的增长比例,单独再下达两个所得税收入的考核任务。同

时,省局将在每个季度通报各地收入完成情况并交流典型经验。

  (二)层层分解任务,落实收入计划

  分配给各地的所得税收入任务,各地要尽快层层分解,逐级下达,明确责任。收

入考核任务一定要抓早、抓紧。同时,要跟踪了解各县收入情况,督促收入进度慢的

县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所得税收入任务。

  (三)抓好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以2001年缴纳企业所得税在100万元以

上的企业作为省级重点税源、50万元以上的作为地、州、市级重点税源,加强对重

点税源户的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户的监控制度,及时掌握重点税源户的收入变化和进

度情况。对各县确定的50个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监控管理要抓好,并督促检查税

款入库工作。

  (四)要按照“四铁”精神,严格执行各项所得税政策。税务部门的任务就是依

法征税,依率计征。纳税人有困难,从另外的渠道解决,不能擅自减免税,不能拿税

收做人情。

  (五)要认真清理到期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对校办工厂、民政福利企业、新办

企业等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要开展清理检查,不符合条件的,要纠正,到期的要立即恢

复征税。

  (六)抓紧汇算清缴工作。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企业所得税汇算

清缴工作上,各地要组织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严格申报、严格扣除标准、严格查核,

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确保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按质、

按量完成,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开门红”。

  (七)继续做好帐制不健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中介机构及事业单位等的所得

税核定征收工作,进一步完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办法,并研究和建立中小企

业的评税制度。

  (八)以讲政治的高度,顾大局的高度,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紧紧依靠有关部门的配合、协调,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信心,采取措施,完成

所得税收入任务。

  二、努力做好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的各项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分享体制改革的各项

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征收管理的情况和问题,研究解决问

题的意见和办法,针对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变化和要求,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

办法,确保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继续开展所得税专项检查

  企业所得税要重点对利润大户、亏损大户、股份公司、房地产企业和事业单位等

行业和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个人所得税要重点对电信、电力、烟草、民航、金融保险、

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个体工商大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演艺人员、从事广

告演出的名人等开展重点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研究加强征管的措施。

  四、进一步推进所得税的规范化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规范化管理。各地在全面推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企业所

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国税发[1997]195号)的基础上,改进和完

善所得税征收方式。鉴于我省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企业经

营情况千差万别。因此,我省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要在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

讲求实效,改进办法,逐步走向规范化。对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的大中企业,

实行企业自行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方式。对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一定问题的中

小企业,实行定率或者定额征收方式。同时,要促进企业所得税的信息化管理,在部

分地区进行企业所得税征管信息化试点工作。

  (二)个人所得税的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在2001年整顿规范个人所得税秩序

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化对高收入个人的征收管理,继续稳步推进

高收入个人申报建档、收入核实、税款入库、跟踪监控,实施重点管理;要继续查处

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大案要案。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工资外收入、境

外所得、使用权作奖励以及私房出租、医院、高校的个人收入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的

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缴纳行为。

  五、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税工作

  (一)研究如何做好所得税的依法治税,重在治内工作。税务机关是征税主体,

在征纳关系中起主导作用。因此,所得税的依法治税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重在提

高税务干部素质,这是依法治税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研究如何完善所得税的各项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下

发了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执法资格等级认

证等一系列办法、制度和措施,初步形成了较完整的依法治税制度体系,各地要结合

所得税工作实际,研究如何贯彻执行。

  (三)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改革行政审批办法的总体要求,调查研究我省税前扣

除审批管理的具体办法。

  (四)按照我省企业改组改制的进展情况,调查研究我省对改制改组企业所得税

政策和征管的要求及对策。

  (五)调查研究我省技改投资抵免、西部大开发及现行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执行效

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六、强化所得税培训工作

  “十五”期间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所得税工作将面临新形势、新任

务、新要求,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的挑战,如何不断提高所得税工作的

质量和效率,关键在于人。因此,全省各地要大力开展所得税业务培训工作,其中省

局培训到地、州、市局,地、州、市局培训到县局,分级负责,努力提高税务干部的

所得税业务素质,以促进所得税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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