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德国航空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05-21     浏览次数: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德国LTU国际航空公司开通杜塞尔多夫至重庆往返定
期航线的通知》(民航际函[2003]309号)转发给你们。对涉及的有关税收
问题,请按照中德两国政府于1985年6月10日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第八条
及1980年3月14日起实施的空运税收换函的规定处理。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德国LTU国际航空公司开通杜塞尔多夫至重庆往返定期航
                线的通知

     2003年4月23日 民航际函[2003]309号

民航西南管理局:
  根据中、德两国政府民用航空运输协定、谅解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德国LTU国际航
空公司将于2003年9月1日起开通至重庆往返定期航线。现将航班具体计划通知
如下:
  一、航班号:LT772/773
  二、机 型:A330
  三、班 期:周三
  四、航 线:杜塞尔多夫-重庆-杜塞尔多夫
  具体航路及时刻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批复为准。请各相关单位予以协助,做好飞
行前的各项准备。
                                                                       (3)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禽肉产品出口有关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连证券破产及财产处置过程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