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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追授李玉国同志“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6-19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李玉国同志,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任山东省沾化县地方税务局下洼征收处主任。
1969年12月出生,1988年12月参加税务工作,曾任税务专管员、会计、
税务所所长和县地税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先后被评为滨州市“十佳青年税务工作者”、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3次受到嘉奖,1次荣立“三等功”。李玉国同志因长
期带病坚持工作,积劳成疾,于2002年3月28日病逝,年仅33岁。
  李玉国同志热爱税收事业,在从事税收工作的14年中,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
业绩。他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坚持原则,依法治税,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为
国分忧,献身税收。直到病重期间,仍坚持工作在税收征管第一线,用自己的实际行
动树立了新时期税务干部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和爱戴。李玉国同
志是自觉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先进典型,是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楷
模。
  为了表彰李玉国同志先进事迹,弘扬李玉国同志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奉献精神
和崇高品格,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追授李玉国同志“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
并号召全国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向李玉国同志学习。学习他对党、对人民、对税收
事业的无限忠诚;学习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依法行政、敬业爱
岗、勤政为民的高尚品德;学习他求真务实、廉洁奉公的优良作风。
  全国税务系统各级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向李玉国同志学习的活动,引导广大干
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进
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依法治税、从严治队和
科技加管理“三篇文章”,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创建文明行业,以圆满完成税收
各项工作任务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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