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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重点课程教师岗位计划”任课教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8-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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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近接教育部来函,函称:由香港李嘉诚基金会和教育部合作设立并组织实施“西
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重点课程教师岗位计划”,该计划由北京大学等十四所支
援高校派遣副教授以上的优秀教师,到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建设高校,从事重点基础
课和专业课教学。教育部将香港李嘉诚基金会赠款作为奖金,分2002年度和20
03年度颁发给赴西部地区高校教学的任课教师,每人金额为1.5万元至5万元。
教育部为此申请对上述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为了支持和促进西部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十四所支援高校派往西部地区高校教学的任课教师取得
的上述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为了有利于有关地区执行政策,便于税收管理,现将“西部地区十四所重点
建设高校重点课程教师岗位计划2002年度接受派遣教师发放奖金情况表”发给你
们,请你们根据表上的教师姓名、受聘期限、奖金额以及实际执行情况等,免予征收
相关人员取得上述奖金的个人所得税。2003年度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奖金发放
情况表,届时由总局下发。
附件: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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