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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第十二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宣传标语、招贴画的启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12-05     浏览次数:

2003年4月,我们将迎来第十二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为了进一步把宣传月活
动开展好,动员广大税务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增强全民依法纳税意识,在
全社会营造“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舆论氛围,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中国税务报
社、中国税务出版社决定共同举办第十二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宣传标语和招贴画
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税务人员踊跃参与。现将征集的具体事宜通知如
下: 
  一、征集内容
  (一)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来稿者可参考历年全国税收宣传月主题,自拟明年
的主题。要求语言精炼、准确、好懂易记,具有时代感、亲和力,能够从一个侧面反
映税收与国家、公民、社会的密切联系,突出税收的地位、作用等。来稿可用适当文
字阐述主题内涵,1000字以内即可。
  (二)税收宣传月标语口号。要求从不同方面,充分反映税收的重要地位和对国
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到的重大作用;反映税收与社会、公民个人的密切关系;打
击偷骗抗税违法行为等警示性标语。要求语言精练、言简意赅,琅琅上口,具有标语
口号特点。
  (三)税收宣传月招贴画。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以艺术的手法展现税收主题。要
求作品简洁明快,庄重大方,通俗易懂,具有感染力和亲和力,适宜印制成招贴画在
公共场所张贴,能够起到良好的税收宣传效果。
  二、征集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办公室要把此次征集活动作
为宣传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
  每单位应按要求报送宣传月主题3个、宣传标语10条,招贴画3幅。
  宣传月主题、宣传标语来稿请用16开纸打印,一式三份。招贴画请寄8开或
16开纸彩色稿一份。
  三、评选和奖励
  征集单位将组成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分别评出宣传月主题、宣传标语、
招贴画各自的1至3等奖,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并择优在中国税务报上刊发。
  一等奖  一名   奖金 2000元
  二等奖  二名   奖金 1000元
  三等奖  五名   奖金 500元
  将根据征集来稿情况,设纪念奖若干名。
  四、征集时间
  征集从即日开始,到2003年1月20日结束。
  来稿请寄: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中心《征文组》收。
  邮编:100038
附件:历次税收宣传月主题
    年份     主 题
  1992  税收与发展
  1993  税收与改革
  1994  税收与改革
  1995  税收与法制
  1996  税收征管与市场经济
  1997  税收与文明
  1998  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
  1999  依法治税,强国富民
  2000  税收与未来
  2001  税收与公民
  2002  诚信纳税、利国利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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