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3日 国税函[2004]1223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申请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 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粤地税发[2004]254号)和《关于美国友邦保 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申请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问题的请示》 (粤地税发[2004]2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 [1994]00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 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美国友 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和广州分公司推出的下述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到期返还本 利的人身保险险种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一、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 1.友邦附加智尊宝儿童豁免基本保险费定期寿险; 2.友邦附加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2004.04版)。 二、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友邦附加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 2.友邦附加智尊宝终身寿险(万能型)(B款); 3.友邦附加阳光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 4.友邦附加日日无忧意外医疗补偿医疗保险; 5.友邦附加安翔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6.友邦附加安翔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7.友邦附加意外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8.友邦附加二十年期身故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9.友邦附加十年期身故给付意外伤害保险; 10.友邦附加牡丹七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11.友邦附加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12.友邦附加家倍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13.友邦附加阳光儿童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14.友邦附加阳光儿童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5.友邦附加合家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16.友邦附加合家安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17.友邦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 18.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周岁重大疾病保险; 19.友邦附加守御神六十五周岁重大疾病保险; 20.友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合同之儿童意外险豁免缴付保险费特别条款; 21.友邦儿童意外险豁免缴付保险费附加合同; 22.友邦附加假日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23.友邦附加加惠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障保险; 24.友邦附加世纪英才十八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25.友邦附加世纪英才十九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26.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27.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一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28.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二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29.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三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30.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四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31.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二十五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32.友邦附加世纪英才三十周岁储备金两全保险; 33.友邦世纪英才两全保险。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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