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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饲料和农膜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1-01     浏览次数: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对进口饲

料(饲料的范围按国税发[1993]151号文件规定执行)、农膜免征进口环

节增值税。请通知各地海关依照执行。

失效日期: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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