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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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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费支出的8个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次数:

1.运费的税率为什么不一样?

答: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属于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税率为9%;提供快递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中的一种,所以税率为6%。

2.发票备注栏如何填写?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所有的运费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扣除吗?

答: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原则,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在日常销售活动中发生的运费准予按规定税前扣除。

4.所有的运费发票都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吗?

答:在企业实际工作中,并非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运费都可抵扣。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则运费也不得计算抵扣。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原先的货物运输合同调整为运输合同,税率从运输费用的0.5‰调整为0.3‰。

6.运输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包含增值税吗?

答: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运输费用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7.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业务又包括仓储业务,怎么计算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您公司签订的合同若分别列明货物运输费用和仓储费的,应分别乘以万分之三、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和仓储合同印花税;若未分别列明金额的,应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8.与货运公司签订电子运输合同,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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