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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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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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我公司为了企业的运营周转向我公司在国外的关联方借款,请问这类借款合同是否要交印花税?税法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纳税范围只提到了借款人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是印花税的纳税范围,所以不确定公司与公司(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交印花税。
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即仅限于借款人同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单位之间所书立的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的同业拆借合同以及借款人与上述单位以外的其他贷款人所书立的借款合同。因此,你公司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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