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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常见问题之2010-138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2-21 浏览次数:
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时限要求是什么?
答: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的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出口货物90天内未申报或超过210天未收汇核销的按现行政策规定,一律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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