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职工购房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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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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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设计公司设优秀设计奖,为公司设计优秀、给公司带来极高效益的职工一定的物质奖励。近期,单位为两位在省内获奖的职工各买了一套房,房屋产权都登记在两位获奖者名下。公司会计向税务部门咨询,两位职工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人员告诉他,财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期进一步明确,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以及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外,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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