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会专区> 正文
财会专区

关于印发《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会〔2025〕3号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25-04-18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做好会计奖惩信息记录归集,财政部制定了《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把握《管理办法》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准确记录会计奖惩信息。

附件:会计奖惩信息归集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部

2025年3月21日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 对独立性的要求》的通知 财会〔2024〕29号
下一篇: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最新收入准则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