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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实务,五问五答!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次数:

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上需要加盖收款方的印章吗?

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代开普通发票应指定专人负责,一般应使用计算机开具,并确保开票记录完整、准确、可靠存储,不可更改;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也可手工填开。无论使用计算机开具还是手工填开,均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否则无效。代开发票专用章的规格和式样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55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已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无需再加盖收款方的印章。

Q

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9号)规定:

“一、办理流程

(一)在地税局委托国税局代征税费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增值税等有关税费。

3.在同一窗口领取发票。

(二)在国税地税合作、共建的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按照以下次序办理: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在同一窗口缴纳增值税。

3.到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到国税指定窗口凭相关缴纳税费证明领取发票。

二、各省税务机关应在本公告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公告,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到实处。

三、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所需资料,仍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五)项执行。

本公告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

Q

纳税人遗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该如何处理?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

销售方丢失已开具发票的记账联,可以将发票联复印,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作为记账联使用。

购买方丢失取得的专用发票的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购买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购买方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Q

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1第二条的相关规定,电子发票生成,仍由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电子发票元数据传递给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该平台按照电子发票试点现有机制和要求生成带纳税人签章的电子发票及其图像文件,并返给纳税人。

因此,电子发票应当加盖开票方的发票专用章,如果没有,建议联系开票方换票解决。

Q

代开发票需作废或者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办理?

杭州市国税局: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后,当月发生退货等需作废发票的情形的,应携带需作废票全部联次到原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原为其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应收回发票全部联次,与税务机关留存的发票其他联次一并作废。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后,隔月发生退货、折让等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情形的,应携带发票到原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原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通知单第二联交代开税务机关。

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后因作废或者开具红字发票而产生的退抵税问题,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必须回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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